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保障是劳动者的“安全网”。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就“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保障政策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5年将有4500万人上岗
“下一个5年,我国城镇将有4500万人走上工作岗位,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5%以内。”田成平说。
为确保这一目标顺利实现,田成平表示,将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完善并实施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辅业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加大对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和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解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焦凯平昨天表示,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还需要经过相关会议的审议,目前还没有确定公布的时间,有关内容也还待定,但对于“改革的大方向和基本内容已基本确定”的说法,焦凯平昨天并没有否认。
田成平还表示:“2002年确定的再就业政策期限原定执行到2005年底,考虑到新的就业形势和任务,‘十一五’期间将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并对现行各项政策进行调整和充实,使得政策延续、范围扩大、城乡统筹就业。”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扩大
为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明确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扩大贷款规模。相比原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国有企业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城镇复员转业军人。贷款贴息的范围也从现行规定的19个微利项目调整为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将享受政策的对象范围扩展到了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中的“4050”人员,以及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长期失业人员。为解决再就业者“病有所医”的问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医疗保险。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按其工作期限相应延长。
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完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可享受一次性的职业培训补贴。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调整
“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不断完善,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田成平告诉记者。
根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将他们的缴费比例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
田成平说,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基金调剂制度,加大基金调剂力度。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统筹层次,实现省级统筹,为构建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5年后技能劳动者将过亿
田成平指出,目前,全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约2400万人左右,还有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出来。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部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是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二是城乡需要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
田成平表示,“十一五”期间,要把职业培训作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重要手段和长效措施。“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1亿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550万人。”田成平充满信心地说。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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