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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管局官员表示2006年将出台新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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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内企业“走出去”,向海外市场进军,境外融资成为了一个突出的难题,但这一状况有望在2006年内大为改观。外电引述国家外汇管理局官员的话表示,2006年中国将出台新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取消企业赴海外投资的用汇额度限制。昨日外汇管理局有关人士亦向记者证实了此消息。

  上述外管局人士表示,取消外汇投资额度,主要是企业的直接投资,并不等同于可以随意投资海外资本市场。此前,我国有北京、上海、浙江等24个省市正在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试点期间给予每个地区33亿美元的购汇额度,在额度内允许投资主体购汇境外投资,同时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内,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保留用于境外企业的增资或在境外再投资,后这一额度增加至50亿美元。

  外电引述外管局有关官员的话称,今后内地企业境外投资将以产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核准为依据,购汇不再受限,并将对企业开拓境外市场的前期合理用汇予以支持,允许企业前期费用先行汇出。

  之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曾明确表示,2006年外管局将拓宽资金流出渠道,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其中包括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进一步简化手续,放宽前期相关费用汇出限制,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有关专家认为,该措施一方面将助推海外企业走出去,同时外汇的双向流动有利于人民币资本项目的逐步放开,在短期内有利于减轻人民币升值压力。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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