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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央行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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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央行在行动 

  近几年,尤其是2003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肩负着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综合研究制定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重要使命的“金融首脑”和“金融神经中枢”,在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人民银行近年来综合运用利率杠杆、信贷政策、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和推进服务体系改革等措施,大幅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努力为“三农”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服务,可谓动用了“十八般武艺”,使出了浑身解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央行行动之一: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和窗口指导

  扩大农信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从2004年1月1日起,人民银行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同年10月29日起,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下浮幅度均为10%;实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这是人民银行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通过利率杠杆调节农村资金的供求关系,增加支农信贷投放打出的“组合拳”。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扩大,鼓励了农信社根据借款人的风险和效益状况等因素区别定价,增强了农信社发放贷款的内动力。

  调整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为减少农村资金外流,人民银行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邮政储蓄新增转存款利率从4.131%下调到1.89%;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经相关部门批准,邮政储蓄机构可以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也可与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与政策性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开展部分中间业务。

  发放支农再贷款。1999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共安排支农再贷款1288亿元,集中用于支持全国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和农户贷款,扩大支农信贷投放。支农再贷款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过渡性政策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改善经营、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流向、缓解农民贷款难发挥了重要作用。到2005年末,人民银行各分支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0224亿元,年均发放1460多亿元,期末余额597亿元。其中超过90%的支农再贷款用于支持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近年来,在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引导下,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快速增长,增速大大高于其他各项贷款,目前农业贷款占其各项贷款的比重已从1999年的40.3%提高到2005年的46.7%。

  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支农再贷款政策和管理措施,先后8次下发专题通知、4次修订支农再贷款管理办法。一是允许分行跨年度周转使用支农再贷款限额;二是延长了支农再贷款的期限,并允许办理展期,使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期限最长可达3年,与农村信用社用于发放种养业的贷款期限基本适应,进一步提高了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明确支农再贷款用途,强调支农再贷款要集中用于借款人发放农户贷款,重点解决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储运和农村消费信贷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要。

  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推进和农信社资金实力及经营财务状况明显改善,人民银行适时调整支农再贷款政策,通过横向调剂支农再贷款额度,合理安排支农再贷款的地区分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和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政策调整,对以上地区农村信用社安排的支农再贷款额度达到115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90%,比2002年末提高5.4个百分点。

  据悉,人民银行将进一步改进对农村信用社使用支农再贷款的考核办法,将支农再贷款的发放与农村信用社的支农绩效、支农服务、经营成本控制、改革进展等挂钩。同时,考虑将支农再贷款集中用于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促进东西部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发展。2001年开始,农村信用社借助人民银行再贷款的支持,在加强信用户、信用村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截至2005年三季度末,全国在农村信用社有小额信用贷款或联保贷款余额的农户数为71343613户,占农户总数的32.31%,农户贷款余额为5676亿元,占农村信用社贷款总余额的37.23%;发放过贷款证的农户数为82191976户,占农户总数的25.39%。

  同时,人民银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模式。2005年,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在江西、重庆、贵州和陕西4省(直辖市),各选择2个县,开展建立"奖补资金"推进小额贷款到户的试点,将部分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奖补资金",用于贫困户贷款的利息补贴、亏损补贴或奖励。

  帮助农发行发行政策性金融债。2004年7月2日,人民银行帮助农发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第一期金融债券80亿元。2005年农发行发行2001.7亿元金融债,目前余额有1752亿元。

  阻击禽流感。2004年2月和200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分别以办公厅发文和行发文的形式,通知各地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对禽流感疫区受损家禽养殖业恢复生产经营的资金帮扶工作。对遭受禽流感疫情损失严重的地区,人民银行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增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对禽流感疫区内已经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的各商业银行授权分行持有的有价证券加大证券回购操作力度,及时满足了其防控疫情的资金头寸调剂需求。

  央行行动之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花钱买机制"。2003年,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统一部署,人民银行制定了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以专项再贷款或发行专项票据的方式,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能力。截至2005年12月末,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的发行量已达核定额度的96%,共计对28个省(区、市)的2263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599亿元,资金支持总额达1601亿元。从资金支持方案的实施效果看,资金支持与农村信用社改革效果挂钩的政策安排,对调动有关各方面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实现改革目标发挥了有效的激励作用,起到了"花钱买机制"的效果。

  规划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蓝图。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牵头研究《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规划》,提出了下一步农村金融改革的总体目标、思路和一些具体的政策建议。据有关人士介绍,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破土。为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培育和发展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多方面改进和完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在进行深入理论研究和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人民银行初步选定西部部分省(区)有一定基础的县,由当地政府牵头成立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协调小组,指导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小范围试点,摸索经验,进一步完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2005年12月27日,山西省平遥县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其他省区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建立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信贷机制尚不健全,广大农户因为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而无法得到信贷资金的支持,这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部分贷款人信用缺失,也成为农村资金供给的"瓶颈"。2004年初,人民银行开始着手构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当年底,实现了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5年8月底完成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从2006年1月起,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准确识别个人身份,保存贷款人与银行的信贷记录,来帮助金融机构准确判断信贷风险。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户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时,收录并累积贷款人的信贷信息,帮助金融机构有效判断贷款人信用状况,从而提高了信贷效率,为农户信贷业务提供了信用支持。

  央行行动之三: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支付结算服务

  吸收农信社加入大额支付系统。以前,人民银行通过全面实施电子联行业务到县,支持农村信用社异地资金的汇划。2005年6月,大额支付系统完成了在全国范围的推广,人民银行随即发布指导意见,为农村信用社提供多种接入大额支付系统的方案,供符合条件的农信社选择。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农村信用社都接入了大额支付系统,农村地区资金支付清算的主渠道畅通了。

  将农信社纳入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同城支付清算是我国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共建有同城票据交换所1936个,这些同城票据交换所基本覆盖当地的农村信用社网点,确保了农村信用社同城清算资金及时到账。

  农信社全国性资金清算中心呼之欲出。为解决困扰农村信用社多年的结算渠道单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批复"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31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中心,对提高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力、加快农村资金清算速度、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支付结算需求和理顺农村支付管理体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推行农信社支付结算代理制。对于暂时不能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的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城市商业银行代理其资金清算业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信用社的支付手段,扩大农村清算体系的覆盖面。

  "农民工银行卡"。"银行真是为我们农民工办了一件实在事啊!我在福建打工六七年了,辛辛苦苦挣了一年的血汗钱,放在哪儿也不放心。现在在家门口就可以取到现金,太方便了。"去年12月29日,在"贵州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试点项目开通仪式"上,提前回家过年的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农民袁某兴高采烈地说出了心里话。

  在开通仪式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指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是指农民工在打工地利用"银联卡"存入现金后,可以在家乡就近的农村信用社网点柜台提取现金,从而解决农民工汇款难问题。这是人民银行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解决"三农"问题号召的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信用社的支付环境、发展中间业务、提高竞争力的制度安排,是完善农村汇款体系、进一步便利农民工汇款的有效方式。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将在贵州省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项目,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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