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昨日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争取用5至10年时间分期分批逐步过渡到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
在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议上,唐双宁还表示,今年银监会将强化省级联社法人治理建设,允许各地省级联社结合实际探索符合本地情况的管理模式,可按照股份制原则办成商业银行,也可以是区域性清算中心、业务后处理中心或咨询服务公司等。
他说,今后对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将与商业银行的标准统一起来,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机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梯次推进、逐步达标。今年农信社要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计算口径进行“影子”考核,明年起要统一按商业银行口径计算资本充足率。
银监会今年将抓好农村合作金融股金、利润、拨备等核实工作,对股金的真实性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掌握股本金的真实程度和稳定情况,核实掌握资本充足率的真实状况。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资产总额37,206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22,008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的10.9%),比2002年末增加8,070亿元,增长57.9%。总负债35,553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32,62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的10.8%),比2002年末增加12,751亿元,增长64.2%。所有者权益1,653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1,927亿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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