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自2003年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试点以来,全国除西藏外的30个省(区、市)都已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但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困难,不适应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需要,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
为此,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此外,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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