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近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最关注的议题之一。作为直接的回应,温家宝总理3月5日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表示:今年将研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则在当日下午列席广西代表团全体会议时透露,国务院将在今年8月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种种信号表明,千呼万唤中的两税合并开始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经过较长时间讨论和酝酿,前期颇存争议的这一问题正在聚拢更多共识。譬如说,鉴于FDI(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曾经并仍在发挥的巨大作用,有观点认为,有必要继续沿用包括税收优惠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以维持某种稳定。然而随着形势变迁,实践表明,税收优惠并不是吸引外资的首要因素。外资更看重中国潜在的巨大市场、稳定的政治环境、健全的法律制度、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和产业集聚度等。更有甚者,持续攀升中的大规模FDI背后所隐藏的制度缺陷,及日益明显的双重效应亦开始为力图避免“拉美化陷阱”的我们所重视。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是利用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及至今日,在中国外汇储备快速突破8000亿美元,以及大多数领域均已向外资放开的情况下,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将不再是要不要继续融入全球体系,而是如何融入全球体系。最起码,作为一个大国,中国应该创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培育扶植我们自己的、强而有力的企业基础。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了行政分权式的改革,各地方政府为追求税收、就业以及政绩而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冲动持续不退,各种各样不计成本的优惠政策层出不穷,这在发展初期既是必须的,也是成功的。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一方面,这一取向必然受到边际效应递减规律的制约,另一方面,它对本土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挤压排挤日益彰显,更重要的是,这仍然显著表现为政府在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主导地位,行政式乃至官员式的喜好仍在替代着本应由市场进行的选择。
应该看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对于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改革方向始终是明确的,并先后将此事写进了“九五”计划和“十五”计划。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所以说,在当前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推行内外资平等之所得税率,符合市场预期、适合市场发育。
推而广之,中国的税制沿革过去是,今后也应该是不断反映和适应经济发展的过程。只不过,经济体制中能够改和容易改的方面基本都改完了,目前正处于由增量改革而存量改革的转折期,因此任何大的改变势必会牵动众多既得利益者。因此对于改革者来说,必须做好两方面工作,即:一方面,通过尽量合理的方案设计,消减改革阻力;另一方面,需要在部门的、局部的、当期的利益和国家的、全民的、长远的利益间,作出必要的选择。惟其如此,类似两税合并这样的良性变革,方可在迈开步子后顺利落下“另一只鞋”。(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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