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王宪章和中国保险协会会长戴凤举纷纷表示,应给予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王宪章提交了《关于尽快出台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戴凤举有《关于对商业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的提案》。
王宪章表示,我国税法中针对企业年金计划的法规至今尚属空白。中国未实现工业化已进入老龄化的社会现实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正在中国蹒跚学步的企业年金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目前,上海、福建、安徽、湖北、山西、云南、广东、山东、浙江、新疆等省市自治区发布了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各地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差异不大,企业缴费税前列支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4%-5%。但工资总额是个笼统的概念,在具体操作上其指导作用显得比较模糊。
戴凤举建议,如果国家对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给予税收优惠,即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可以从税前列支,既有利于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的保障水平,也可以进一步确立保险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地位,从而改善资本市场的投资环境,减轻银行系统风险,提高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总之,这是一个一举多得的举措。
记者 郑莉莉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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