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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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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旭人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税务部门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税务部门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分配调节,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需要强大的财力作保障。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1999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4年超过25000亿元,2005年达到30866亿元,国家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政府管理能力大大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国家必须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就要求税收随着经济发展保持稳定增长,进一步适当提高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筹集到更多的财政收入,使国家财政有能力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增加社会福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使全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积极组织税收收入,不断壮大国家财力,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打下坚实基础。要深入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做好减免税审批管理工作,防止越权减免税,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禁止转引税款。要大力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切实加强税收预测分析,重点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分析宏观税负和税收增长弹性变化的原因,并据此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问题。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搞好纳税评估,加强税源管理。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征管。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提高应用效率,发挥其加强税收征管的作用。通过加强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深化税制改革,落实税收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具有内在稳定器的功能,可自动对经济波动产生熨平作用。同时国家还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制定相机抉择的税收政策来减弱经济的波动程度。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结构、税收制度,实行规范的税收政策,对正确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社会就业,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服务“五个统筹”的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税务部门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

  落实好既定税制改革措施。进一步落实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措施,加强退税申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支持外贸出口。继续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消除重复征税,鼓励投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推动经济增长,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认真实施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清理规范减免税项目。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研究有关税制改革方案。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研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实施的方案。研究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办法,合理引导社会消费行为。研究完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方案,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资源税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按照最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加大税收调节耕地占用行为的力度。

  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实行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税收政策。完善促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对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措施。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完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调整完善废旧物资经营税收政策。调整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研究完善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当前,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要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出发,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问题。据统计,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分配比例是3.24﹕1,不同地区居民、不同行业员工的收入分配差距也不同程度地拉大。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扩大消费,也不利于社会稳定。税收作为一种分配工具,在调节收入分配,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综合运用其他调控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完善对低收入者的扶持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支持“三农”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民占多数人口的国家里,农民是否安居乐业,对于社会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广大农民日子过好了、素质提高了,广大农村更加安定祥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就更牢固。要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税后的各项收尾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研究完善农产品收购和加工的增值税制度,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落实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涉农税收政策,积极研究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促进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提高。完善和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促进服务业、商业零售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安置富余人员,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

  加强对个人收入的税收调节。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具有普遍征收、收入高者适用高税率、收入低者适用低税率的特点,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功效显著。首先,要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居民收入情况适当调整费用扣除标准,规范和拓宽税基,优化税率结构,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其次,要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护税制度,建设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对税源的源泉管理。通过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加上其他管理调节措施,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拉大。再次,要深入研究城镇建设税费改革,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

  加强社保费征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保障。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重要任务。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征管优势,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大力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提高征缴率,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

  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国家税收事业发展,发挥税收分配作用的重要条件。要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征纳和谐中的作用。要改进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融洽征纳关系。

  一是规范执法。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也是对经济发展的支持与促进,绝不能从局部利益出发,以支持发展、优化服务为名越权减免税。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快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严厉查处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案件。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

  三是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纳税服务的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加强纳税咨询服务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进一步规范12366热线服务,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发挥其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首问责任制,切实方便纳税人。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实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大力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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