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北京日报讯(记者杨学聪)“国六条”刚提出“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北京就“趁热打铁”,着手统一口径按月发布房地产统计信息。近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初步拟订房地产统计和对外信息披露方案。
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于秀琴透露,他们准备定期公布的资料中,将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等一系列指标。其中,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分组指标将分别反映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价格变动情况。具体内容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将尽快与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目前,反映北京商品住宅价格的核心指标有两个。一是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由市统计局发布;二是北京市期房预售平均价格,是市建委用当期预售房屋金额除以面积以后算出的平均数字。
北京市统计局官员介绍,两个指标各有特点。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优点是“同质可比”,只反映由于供求关系及成本等因素带来的价格变动。而期房预售平均价格的优点是计算简便,但没有剔除销售结构变化对房价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各档次房屋价格在一年中没有发生变化,只要高档住宅、公寓等售价偏高的项目成交比重增加,这套单纯用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面积得出的平均房价也会明显增长。鉴于此,今后北京市将更多地使用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来反映房价的变动趋势。
2006年一季度北京市商品住宅价格指数为107.6%,表明由于商品住宅供不应求和建筑材料涨价,2006年1月至3月北京市房价上涨7.6%;而商品住宅期房预售平均价格上涨14.8%,表明如果再考虑消费者追捧特定地段,高档住宅和经济适用房比重失调等因素,北京房价涨了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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