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三期)上线运行后债券交易结算业务发生的新变化,中国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近日重新制订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结算业务规则》,并对其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修订后的新规则与债券登记与托管规则分开制订,使新规则在应对未来变化方面的适应性更强;对截至目前已批准的业务和在近期内将实现的新流程全部包括在内,而对尚未具有十足把握的创新业务暂不纳入;对结算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作相对细化的描述,并明确在业务操作层面的纠正和处理方式。据悉,新规则增加了数项回购业务的结算功能,对于质押式回购可实行多券种结算,对于买断式回购提供保证券管理和处置功能。但对一些可能在不久后开办的业务,如央行的自动质押融资、融券交易及远期交易等,规则中暂未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