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是,通过2004年至2008年5年的建设,逐步建立起我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使我国食品安全迈上一个新台阶。在制度规范上,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的监管体制、征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