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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新闻】啤酒花受罚60万股民损失22亿 乱世应施重典  
  www.cifinet.com    发布日期:2004-7-6  

 

  中国国际金融信息设备网讯:
日前,ST啤酒花因未及时披露担保信息受到证监会60万元处罚,这与投资者在ST啤酒花上22亿元的损失比起来相差3666倍。专家分析,我国目前的行政处罚力度难以止住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

  ST啤酒花7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虚假陈述违法行为一案已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公司自2003年2月至11月期间,先后为上海尚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的27项业务提供担保,共涉及金额94080.61万元,公司对以上担保事项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并做出如下处罚:对公司处以罚款60万元;对公司董事长艾克拉木.艾沙由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公司董事单奇、舒群、成挚、张丹、姚荣江各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因被证监会立案调查,ST啤酒花2003年11月3日开始平台跳水,到昨天为止,ST啤酒花市值蒸发达22.27亿元,也就是说投资者在这上的损失达到22.27亿元,而区区60万元的罚款与违规行为所获得的暴利相比简直微不足道。专家认为,上市公司因违规而获利的金额应该与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的损失相当,而我国行政处罚的力度太小,难以阻止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

  相较而言,美国对于上市公司的处罚力度要大得多。据统计,去年美国证交会收入账下的罚款达到17亿美元。不久前,朗讯科技公司涉嫌虚增公司12亿美元收入,因此向美国证交会支付2500万美元和解“罚金”。

  “乱世施重典”,在我国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层出不穷的时候,加大处罚力度看来已经迫在眉睫。(商报记者 何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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