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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消费者被保险误导,是因为看不懂保险条款,所以 ,有人提出解决保险误导问题可从条款通俗化入手。
条款通俗易懂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吗? 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保险条款不可能写得通俗易懂。保险条款是合同,不是通俗文学。 合同涉及买卖双方的利益关系,许多名词要进行严格的界定,涉及保险专业的合同,对于缺 乏专业知识的人来说,总是会晦涩难读的。不可能写得通俗易懂。 其次,保险条款没有必要通俗易懂。消费者购买保险,不是只看了保险条款 就会购买,而是向保险销售人员咨询了各方面诸多事项后才会购买的。 如果销售人员诚实可信,消费者就可以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全面而具体地了解保险。保 险条款通俗易懂不具有必要性。
问题的关键不在保险条款通俗与否,那么在哪里呢?在 保险销售与购买者之外,即监管到位和新闻监督。
保险监管部门解决保险误导问题, 关键是建立合理可行的诚信制度。诚信制度建立了,"守信者有所得,失信者有所失",销 售保险产品者迫于自身利益的得失,误导消费的事情自然会减少。
新闻媒体担当着社会监督的重任, 间接影响着保险行业。新闻媒体揭露个别保险企业误导消费的问题,消费者可以有的放矢 地提高警惕,主动地避开各种陷阱。误导性的保险难卖了,那些误导消费者的人的一部分 ,会被逼着回到正路上来,诚信地引导消费。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社会反馈,帮助监 管部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金融信息参考》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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