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今天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对各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七点具体要求: 一、抓紧清理政府拖欠项目,列出清单,明确清欠责任部门,按国务院要求时间制定还款计划; 二、督促还没有认定拖欠数额的承发包双方尽快协商认定拖欠数额; 三、根据拖欠的不同原因,分别制定具体的清欠方案,落实清欠资金; 四、从实际出发,提出防止产生拖欠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应的法规,建立从源头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 五、要健全劳动用工制度,规范工资支付方式,加强执法检查,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并要从10月份开始,在每月25日前将新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拖欠数额报建设部; 六、须将如上工作进展情况及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计划安排,于10月底前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建设部、发改委和财政部,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计划安排要在10月25日前通过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报; 七、从9月份开始,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要向国务院报告清欠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