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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空调设备采购 |
委托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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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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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5-03-04 |
截止日期 |
2005-1-2 |
详细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空调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名称:XHGPC2004№310,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空调系统工程招标。
2、项目内容:
(一)、设备名称:江门市新会区司法局空调设备;
(二)、设备配置要求:
设备名称
数量
1.5匹单冷分体机
10套
2匹单冷柜机
5套
2.5匹单冷柜机
7套
3匹单冷柜机
9套
5匹单冷柜机
1套
3匹四面出风天花机
7台
5匹四面出风天花机
3台
4匹管道机
3台
具体见招标项目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26日,每天8:00-11:0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六号五楼)。
6、投标人可于2004年11月30日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现场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东庆路28号,现场联系人:林健辉,电话:13005821712。
7、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04年12月1日8:3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
8、投标截止时间:2004年12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六号五楼)。
10、开标时间:2004年12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六号五楼)。
12、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验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经销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审验。该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朱紫路六号五楼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628299
传真:0750-6628500
联系人:邓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新会支行
户名: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8914-08248308091001
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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