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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 |
吉林省长春市交警支队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 |
委托单位 |
长春市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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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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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5-03-04 |
截止日期 |
2005-1-2 |
详细信息 |
采购项目编号:0406-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受长春市交警支队的委托,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长春市交警支队摄影摄像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摄影摄像器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 项目内容:摄像机、编辑机、刻录系统、电视机等8台/套
三、 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资金:预算内资金690,000.00元。
四、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销售上述设备的能力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应规定。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从即日起至2004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供应商单位的法人授权书到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六、 答疑会时间:2004年11月18日14: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 其他详细情况可通过下述联系方式进一步获取。
网址:http://www.ccgp.com.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开户行:长春市商业银行金恒支行
户名: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757-0220102004696
邮政编码:130011
电话:(0431)7630988 7623088 传真:(0431)7630588
联系人:马驰 郭春城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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